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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丰原料码头改造升级为鑫丰通用码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

鑫丰原料码头改造升级为鑫丰通用码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

珠海横琴新区鑫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委托评价单位(广州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鑫丰原料码头改造升级为鑫丰通用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的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宝贵意见。

“报告书”全本公示详见附件,公众可查阅报告全本内容,若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有意见、看法的公众,可以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信函、电话或者按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的方式,向我单位或者委托的“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同时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回复您的意见。

1)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版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如需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单位相关人员,联系人:张洋 联系电话:07567861999 邮箱:332397376@qq.com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附近3k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内的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我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珠海横琴新区鑫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珠海市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鑫丰码头(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示日期:202594

附件:http://upload.aiepst.com/upload/20250904001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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