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丰原料码头改造升级为鑫丰通用码头项目
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需开展鑫丰原料码头改造升级为鑫丰通用码头项目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1、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鑫丰原料码头改造升级为鑫丰通用码头项目
(2)建设单位:珠海横琴新区鑫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珠海市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鑫丰码头(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4)建设内容:对原已建两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和一个500吨级散杂货泊位进行改造升级,改造升级为一个10000吨级通用泊位和1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满足1个10000吨级散杂货和1个5000吨级散杂货泊位作业需求。
2、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码头建设规模2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1个500吨级散货泊位,岸线总长318米。现有项目陆域生活污水均依托鑫和码头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统一收集处理,现有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独立的生活污水。码头和引桥路面冲洗废水汇集于集水池,使用潜污泵提升至鑫和码头污水处理系统。现有项目船舶生活污水交由珠海安和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理。船舶舱底油污水通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即污水接收车辆)接收后统一转运至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粉末状货物利用密闭船,通过压缩空气直接气送至槽罐车,减少粉质货物损耗。同时码头设置了岸电设施,船舶停泊期间使用岸电,其进出港产生的废气量较少;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船舶垃圾统一交由珠海安和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理。现有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鑫和码头,后续交由珠海精润石化有限公司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横琴新区鑫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洋 联系电话:07567861999 邮箱:332397376@qq.com
联系地址:珠海市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鑫丰码头(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州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珠海横琴新区鑫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
附件:/UploadFile/upi/file/20250723/202507231648681868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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