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鑫和件杂货码头及鑫和3000DWT件杂货码头改建通用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
珠海港鑫和码头有限公司拟对现有鑫和件杂货码头及鑫和3000DWT件杂货码头(3#、4#和5#件杂货码头)改建为通用码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中有关规定,本工程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9 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目前,我公司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鑫和件杂货码头及鑫和3000DW件杂货码头改建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特对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本公示。
珠海港鑫和码头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日
/UploadFile/upi/file/20220311/20220311153363766376.pdf
/UploadFile/upi/file/20220311/20220311153353845384.pdf
/UploadFile/upi/file/20220311/20220311153456075607.pdf
/UploadFile/upi/file/20220311/20220311153447364736.pdf
/UploadFile/upi/file/20220311/20220311153410751075.pdf
上一篇:通知公告
下一篇:通知公告
|